|
黑龙江省开展美容、理发厅(店、院) 使用、销售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 |
|
近一段时期,不断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在美容时,身体受到伪劣假冒化妆品的伤害,并且在4月份检查美容院祛斑类化妆品过程中发现很多问题,针对以上这些情况,黑龙江省卫生监督对各地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开展美容、理发场所使用、销售的化妆品进行专项整治工作,以保证广大消费者所用化妆品卫生、安全,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通知要求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负责本辖区美容、理发厅(店、院)使用、销售的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卫生许可证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不合格化妆品,各地、市应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并把查处案例一并上报省卫生监督所。 通知要求各地市要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以提高消费者识别伪劣化妆品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