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卫生厅 关于延迟开展职业病有关资质认证工作的通知 |
|
2003年6月5日,黑龙江省卫生厅下发了黑卫发监函〖2003〗57号文件。文件
中强调,由于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需要,我省的职业病技术服务机构、健康检查 机构和诊断机构申报受理和资质认证工作未能如期进行。经研究决定:职业病有关 资质认证的申报受理工作延迟至2003年6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黑龙江省卫生厅 将于2003年7月开始对申报单位进行资质认证工作。2003年9月1日起,由取得资质 认证的机构承担相应的工作。2003年8月31日前,职业病技术服务机构、健康检查 |
| 机构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按黑卫发监发〖2002〗197号文件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