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卫生局2003年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计划要点
2003年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在卫生党委领导下,在省卫生厅的指导下,开展以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化妆品为主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实事求是抓好以下工作:
一、食品卫生。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食品卫生监督力度,重点加大地产食品执法监督力度,强化外进食品索证。重点检查肉、面、水加工厂,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使食品卫生监督综合达标率在90%以上,食物中毒率在5/十万以下。加大对保健食品监督力度,依法打击假劣保健食品及保健食品夸大宣传现象。
二、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规定,加强职业危害检查,规范管理各级各类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企业,积极控制因接触粉尘、放射物质、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及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企业法人和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学校卫生。重点做好与学生健康相关的教学条件、饮水和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特别做好集体食堂的卫生监督工作。联合市教育局,检查市辖大中小学校食堂;加大监督力度,认真作好建筑施工单位的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食品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市里检查时间为今年第一季度。
四、公共场所卫生。重点做好洗浴业水质及洗浴巾、浴衣消毒,中低档旅店卧用具和理发店用具消毒的监督检查。
五、化妆品卫生。加强化妆品流通环节的监督。重点检查无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美容院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监管力度,防止假冒伪劣化妆品危害消费者利益。市里抽查时间为今年第一、第二季度。
各地要严格执行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管理,严格卫生监督员准入制度,保证卫生执法监督人员素质,提高整体卫生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