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节前检查
1月6日至1月15日小结汇报
根据卫生部《关于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食品、饮用水卫生检查的通知》,及省卫生
厅第1344号内部明电精神,和省卫生厅《关于报送2004年元旦春节间食品卫生安全情况的紧急
通知》精神,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市卫生监督所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立即下发了《哈
尔滨市卫生监督所关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哈监发[2003]11号)
,组织七区、十二县(市)卫生监督队伍,于2004年1月6日至2004年1月15日开展了集中行动。
哈尔滨市有关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市卫生局刘主任、市所佟所长亲自带队,结合贯
彻落实《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对全市各大超市、副食商店进行了监督检查。太平主管区
长亲临一线,卫生局长、防疫站长组织监督员多次检查节日市场;五常市委副书记、主管市长
,卫生局长、防疫站长参加了2次检查;通河县刘军县长、郭局长、侯站长参加了当地的专项
检查工作;动力区主管局长王丽梅、站长赵莲华、赵俊学,依兰县孙局长、凌局长、宋站长、
葛站长分别带队,分组开展了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全市共出动车辆604台次、卫生监督员36
71人次,部分区、县利用宣传板、新闻媒体、电视字幕、宣传单等形式,进行了《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知识宣传。
根据通知精神,全市监督各类企业8,906家、监测采样3,308份、检查食品8,598份、
索证齐全的有6,399份、索证率为74.42%,暂控食品2,019公斤,没收伪劣假冒食品1,
755公斤,行政处罚165户、取缔非法业户25家。
由于《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所以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散装食
品为重中之重。全市共检查销售散装食品的单位612家,监督散装食品1,038份,标签标识齐全的504份,合格率48.55%,有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的196份,索证率为18.88%,有防尘设施的312家,占30.06%(详见附表)。
为了确保节日期间居民饮用水安全,市、区、县(市)卫生监督部门还加大了对生活饮用水的监督力度,共检查生活饮用水(包括二次供水)496束,监测生活饮用水312份。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大多数销售单位对《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认识不足。
(1)销售散装食品的从业人员操作时多数人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2)大部分销售企业都没有散装食品隔离设施及禁止触摸标志,没有按规范的要求设置标识。
(3)无防尘设施或防尘设施不符合要求。
(4)散装食品及销售散装食品用的小包装大多数没有索证。
2、部分食品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或者不能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工作。
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原料索证和食品销售市场所售食品的索证不全。
4、有些超市、商场忽视酸奶、熏肠、火腿肠等定型包装食品的贮存条件,商标标识上注明在0-4℃的条件下贮存,商场却在常温下销售。
5、有的超市现场加工的销售的糕点和经营的散装牛肉干、果脯、蜜饯色泽异常,色素超标的现象时有发生。
哈尔滨市卫生监督所
二OO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