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行政岗位设置与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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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职责
1、在主管厅长的领导下,主持卫生监督所全面工作,并组织实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负责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计划和卫生监督规划的制订,指导下级做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3、负责健康相关产品,许可证照及被监督单位资格的认证。
4、负责卫生监督队伍素质建设,廉政建设,指导全省卫生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指导全省卫生监督机构三级网络体系组建及机构的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全所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重点抓好监督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
7、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厅党组交给的各项任务。
副所长职责
1、在所长领导下,协助所长做好分管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卫生监督法规、规章、规划的落实。
2、负责分管科室及相关业务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组织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审核各种健康相关产品、许可证照的报批资料;组织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和健康检查的资格认定工作。
4、具体负责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划的制订和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工作的业务指导。
5、按照卫生监督行政工作细则的要求,全力推进分管科室的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强科室人员自身素质,提高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水平。
6、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忠实履行职责,圆满完成所长交给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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