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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卷归档制度
一、 文书及有关科室根据归档范围,将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按照要求进行整理、立卷。
二、 归档时间。文书档案要求在第二年第一月完成立卷工作任务,最迟不超过二月份,食品监督档案、会计档案立卷后由主管科室编制清册,移交档案室保管;声像档案,每年末向档案室移交一次;特殊重要档案每季移交一次。
三、 立卷归档要求;
1、案卷应按照文件材料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有机联系,分类立卷。
2、要认真鉴定归档的文件、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保管期限。
3、案卷标题要简明扼要,准确地反映出卷内文件的主要内容。
4、归档的声像材料应保持清晰、整洁,各种不同载体的声像材料应分别保管。要准确划分保管期限,标明日期、地点、内容、人物等必要的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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