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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种类:
1、单位印;
2、所长印;
3、转款、现金收据专用印;
4、党委、共青团、工会印;
5、许可证照印。
二、印章管理者
单位印章、党、团、工会组织印章,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管理;转款、现金收据等专用财务印章由出纳管理;许可证照印章由证照科管理;正、副所长印章由办公室主任管理。
三、印章管理者负责办理施印,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各类印章。
四、盖印时应注意以下诸方面:
1、确认施印的理由、用途等。
2、使用范围;以单位名义的各种行文,如报告、协议、合同等,对有关单位核发证明文件,开介绍信等使用单位印;各种财务活动使用财务专用印;各种组织活动使用党、青年团、工会印;办理证照使用证照印。
3、除财务、办理证照等正常业务活动外,凡使用印章,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施印。
4、使用印章必须有登记,记录施印的时间、用途、办理人、审批领导等。
五、介绍信的使用:
1、职工出差到外单位办事,一律由单位介绍加盖单位印章。
2、到外地出差需持所长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开介绍信。
3、凡用介绍信时,应由各科室长签字,并由主管所长审批。
六、根据工作需要,需刻制专业用章,例如,人事、财务或有关业务科室,由本科室提出书面申请,主管所长审核,由所长批准后,单位出据介绍信,到公安部门核审后,可刻制使用。印章由科室负责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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