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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管理规定


  一、 公文,是传达贯彻上级批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工作的重要工具。
  二、 公文实行统一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
  三、 各科室及各有关人员,对公文中涉及国家、政府和本单位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
  四、 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用专用磁盘。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秘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
  文件机密级数,由发文科室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五、 发文的程序为:拟稿、审稿(主管副所长)、签发(所长)、打印、发文、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六、 草拟公文应注意以下事项:
   1、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地方性行政规章。
   2、反映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3、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结构要紧密,用语要规范。
   4、人、地、物名、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
  七、 对各级领导机关送来的公文要及时批阅,急件的,当天批复;一般的文件,三天内批复。
  八、 各级领导阅、批文应仔细认真,阅后要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
  九、 所有发文要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领导签字)、审核稿件连同正本二份送档案室存档。有领导批示,还应附批复件。
  十、 收文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办公室收文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阅示完毕后,由办公室收回归档。
  十一、 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十二、 单位发文,必须由办公室统一编号。
  十三、 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等,其他文件一般由单位信笺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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